作為廣東“民聲熱線”2016年第十一批上線單位,省農業廳副廳長顧幸偉同志帶領省畜牧獸醫局、經管處、種植業處、質量安全處、農機化辦負責人參加了9月6日上午上線工作,回應群眾關注的種糧補貼、假種子等農業問題。
直播回訪了往期民聲熱線關注的農業類投訴情況。顧幸偉同志表示,2014年民聲熱線上線以來,省農業廳一共收到40個投訴咨詢問題;省農業廳對此高度重視,分類及時進行處理,不屬職能范圍的轉給有關部門處理,政策性咨詢的迅速要求業務處室(單位)給予答復,需要核實則責成相關部門迅速調查處理。每個問題都明確了督辦責任處室,大部分問題都得到了解決。
問題一:汕尾的蔡先生反映2012年、2013年的種糧補貼被該村的原村委主任套領、挪用并對村里不管有沒有種糧,只要是戶口在村里都可以拿到補貼提出質疑。
顧幸偉同志指出:“種糧補貼”政策其實就是中央對種糧農民的補貼,也稱作糧食直補,是中央的惠民政策。省廳明確要求誰種糧補給誰,實際過程中有一些人不再種糧也補給他,這些個案也存在。但是我們反對的是騙取、夸大或者是假借其他的名義來套取種糧補貼。
種糧業處處長曾思堅補充說:對以上提及關于汕尾種糧補貼的問題,據當地農業局的反饋是當地村支書套取了20多萬元的經費,問題還在處理中?,F在實施的是2016年由財政部、農業部印發《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即在全國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將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問題二:關于市場上出現假種子的問題,群眾該如何判定并如何處理為此產生的糾紛。
顧幸偉同志指出:2015年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實施后的內容和如何處理糾紛等問題更為群眾關注。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49條第2款規定了假種子的五種情形,對假種子作了一個新的判定:
一、以非種子冒充種子。
二、以次種種子冒充其他品種種子。
三、種子種類與標簽標注不符合。
四、品種與標簽標注的不符合。
五、沒有標簽的。
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明確了沒有標簽的種子為假種子,加大了對無標簽種子的處罰力度,處罰措施也提高到認定假種子行為,顯著提高了違法成本,有利于震懾違法分子。
而對于群眾因種子質量產生糾紛,作為農作物種子管理部門,建議按以下方法來處理:
一是保護好現場和證據,證據包括裝袋、標簽、種子使用說明書和發票;
二是及時向種植所在地的農業部門種子管理機構申請組織專家對田間作物進行現場鑒定;
三是當事人可以通過協調或者是調節解決,協商不成或者是不愿意調節的,可在鑒定結果出來之后直接向法院起訴;
四是種子質量有問題的由種子經營者賠償。由環境問題造成種子問題的經營者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損失嚴重的可以向當地部門申請補助。
同時特別提醒廣大農民朋友,購買種子一定要向有資質、信譽好的單位購買,并索取相關的購買憑證,不要購買無證單位或個人的種子。
本次上線還對其它涉及農業方面的問題進行溝通,顧幸偉同志也希望今后的重大項目建設中都能保證農民的利益。下周省農業廳將繼續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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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鐘婷 陳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