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電 張杰明,男,1972年10月出生于湖南省寧鄉縣(現寧鄉市),1992年12月參加公安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文化,一級警司,犧牲前系長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隊芙蓉大隊民警。
2003年8月31日凌晨4時11分,張杰明、羅細海、陳衛三名民警組成的長沙市公安局巡警支隊芙蓉大隊12號巡邏車組正在長沙市韶山路巡邏,接到長沙市公安局110報警中心指令,稱有3名盜竊犯罪嫌疑人翻墻進入芙蓉區育英小學,要求12號車組火速處警。
接到指令后,12號車組火速趕到育英小學值班室。向報案人了解具體情況后,張杰明當即布置好相關人員任務,展開搜查。
3名犯罪嫌疑人發覺有警察后,一邊揮舞三角刮刀一邊向外分頭逃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竄時,被張杰明攔住,窮兇極惡的嫌疑人揮舞兇器向張杰明亂捅。
尖刀當前,張杰明毫不畏懼。但因走道光線太暗,在與犯罪嫌疑人搏斗中張杰明被刺傷,其中一刀刺破心臟和肺部,傷口深達18厘米。在生命的最后關頭,張杰明仍死死抱住犯罪嫌疑人的雙腿沒有松開。
5分鐘后,聽到搏斗聲的兩名戰友及保安趕來,一起將犯罪嫌疑人制服,張杰明才松開雙手。年僅30歲的張杰明因大量失血,傷勢過重,搶救無效壯烈犧牲。
2003年9月25日,公安部追授張杰明為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范;2003年12月18日,公安部追授張杰明為革命烈士。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鐘婷 戴維